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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11:16:37
来源:
甘孜州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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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甘林草函〔2024108

 

各县(市)林草局、州森工集团:

为加快推进我州林木良种化进程,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为林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保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引导科学选择林木良种

林木良种具有区域性和适应性。各县市、森工单位要严格遵循“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品种”的原则,引导广大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按照目录清单,在适宜种植范围内科学选择适合当地推广的林木良种。因项目建设急需,清单上又无可供选择林木良种的,可使用优良的乡土品种,严禁未经引种试验盲目推广使用本生态区域外的林木品种。

二、加大林木良种使用力度

各县市、森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林木良种在实施生态“三业”工程和林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地制宜,大力推广使用适宜本区域的林木良种。按照《种子法》规定,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根据林草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国家林草局已将种苗质量抽查延伸至造林地。各县市、森工单位在编制造林规划、作业设计、种苗采购方案时要明确良种名称和质量要求,且必须使用具备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和标签的良种种苗。造林验收要将林木良种使用情况和种苗质量要求作为重要必查内容。要大力营造良种示范林,引导和鼓励林农和社会造林使用良种壮苗,力争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以确保造林成效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扎实开展林木良种选育繁育

充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积极开发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建设一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切实保护好种业“芯片”。州林科所要指导林木良种选育单位,围绕“天府森林粮库”和林草重大工程建设,开展木本粮油和乡土珍贵树种良种选育。要督促和指导选育单位持续开展区域试验和调查观测、数据收集等选育工作,各县市、森工单位要积极申报树种良种品种审定。加快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增强良种壮苗的批量供给能力。

四、着力强化林木良种示范推广

一是对清单上通过类别为认定的林木良种,所在地林草主管部门要督促选育单位强化区域试验,继续开展产量、品质、抗性等测试工作,加大良种扩繁与推广,积极为申报林木品种审定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超前谋划、科学布局,高标准建设一批不同生态区域、不同树种类型的良种繁育基地,重点以专用采穗圃、高生产力种子园和改建型母树林为主。三是鼓励和倡导把关口前移,招标育苗单位,定向培育良种苗木,积极采用先进育苗技术,扩大林木良种苗木的培育规模,不断增强良种壮苗的供给能力。四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重要性和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中的良好表现及突出贡献,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良种认知度,增强良种意识。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41

解读:《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