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林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龙县林长办成立督查组,于9月9日至11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本次督查旨在了解各乡镇林长制工作的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林长制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县林长办统一部署,督查组由县林草局领导带队,抽调各股室骨干力量共8人分成两个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从运行体系、考核体系、巡林体系、信息体系等方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按时整改。
通过本次督查,县林长办对乡镇林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督查组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各乡镇将按照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