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0日对全州草原虫害调查显示:石渠县德荣玛乡草原一村冬春草场部分区域草原毛虫危害严重,虫口最高密度达125头/m2,造成牧草严重减产。为有效降低灾害损失,提高防治效率,增强防治作业的安全性,甘孜州草原工作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于7月23日至26日对该点位实施了草原虫害防治。
此次防治工作利用大疆MG-1S、MG-1P与T16三种不同型号的无人机,由具有飞行资格的操作技术人员遥控操作。州、县林草部门派出4名技术骨干与现场技术人员一道反复调试与飞行,获取了高原无人机防治草原虫害的具体参数:飞行总喷头流量1.6升/分,喷洒高度为2-5米,作业飞行速度5-6米/秒,喷幅4-6米,标准作业载荷10-16 kg(此次高原作业载荷6-9kg),标准作业能达到200亩/小时左右(此次高原作业100-120亩/小时左右),稳定悬停范围距障碍物6米左右,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1 公里。防治以苦参碱水剂为防治药物在石渠县德荣玛乡开展了草原虫害防治示范1万亩,经州、县、乡镇领导、技术人员和代表共同现场验收和实地设置样方检测方式,此次防治效果达92.86%。
运用无人机防治草原虫害在甘孜州尚属首次,对探索高寒牧区采用无人机防治草原虫害的精准施药技术,提高防治效率与虫害防治应急响应能力,加快推进甘孜州草原鼠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