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甘孜州林草局组织召开贯彻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联席会议
2020-03-12 08:37:47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数:
39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提醒您: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3月9日下午,甘孜州林草局组织与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的联系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和州政府相关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对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孜州实际,就州内相关工作进行会商并提出措施。会议议定一是明确协作工作重点。由林草部门负责野生动物巡护监测和日常保护;林草和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的整顿;公安和森林公安部门负责非法捕猎、交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查处;州市场监管局牵头,林草、农牧农村局配合抓好集市、餐饮单位和利用网络非法交易、加工野生动物的检查;州委宣传部牵头开展野生动物宣传和公众教育,教育体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因剥食野生动物而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二是建立协作工作机制。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员,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和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决定》的贯彻落实落地。三是迅速推进相关工作。由州林草局制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加强《决定》的宣传贯彻,及时全面排查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和许可证等情况,明确时间节点,研究制定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退出实施方案, 5月底前完成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人工繁育单位的关闭和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收回注销等工作。同时,持续加强野外巡护看守、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的督查,推动《决定》迅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