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和兴隆镇政府分管林业领导到盐水溪村级活动室,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级公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
会上,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资源股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一是林地、公益林、林木采伐管理;二是林地流转、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的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三是再次强调《甘孜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八个严禁、八个坚决”》。泸定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宣讲,对该村起到了保护森林资源的警示作用。兴隆镇分管林业领导强调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并安排了下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会后,发放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泸定县兴隆镇干部、护林员、草管员和村组干部的履职意识,达到了以点带面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警示和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