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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2-05-11 07:56: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数:
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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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实现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一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按照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等依据,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511日至610日。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我局反馈,联系人:杨斌,电话:0836-2832538,电子邮箱:154045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