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甘孜州林草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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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州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组织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最严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外来陆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州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全州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指导全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州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按照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林场和草原牧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监督管理全州林业和草原州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州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加强党对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协助州委组织部管理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林草局和州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州123456总体工作格局,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业”三大主责主业,在“保护、修复、产业、扶贫、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成效。全年共争取资金19.1亿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森林面积增加50.4万亩、森林蓄积增加0.01亿立方米,退化草原面积减少92万亩,预计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35.02%、84.5%,实现林草总产值46.22亿元,农牧民人均从林草获得收入1547元。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甘孜林草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甘孜州木材检查站
2. 甘孜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3. 甘孜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 甘孜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5. 甘孜州康定国有林场
6. 甘孜州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7. 甘孜州草原工作站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8918.25万元、6806.6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61.55万元,下降14.08%;支出总计增加540.61万元,增长8.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而在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实施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91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3.53万元,占9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66.16万元,占0.7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56万元,占0.5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8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48万元,占47.56%;项目支出3569.14万元,占5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8803.53万元、6743.1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91.73万元,下降12.7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52.1万元,增长12.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而在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实施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1万元,增长12.5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2019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实施了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万元,占0.01%;科学技术(类)支出546.69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1.72万元,占7.58%;卫生健康(类)支出147.27万元,占2.18%;节能环保(类)支出246.32万元,占3.65%;农林水(类)支出4953.99万元,占73.46%;住房保障(类)支出230.25万元,占3.41%;其他(类)支出105.72万元,占1.61%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43.13万元,完成预算55.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已完成全额支付。
2.科学技术(类)支出决算为546.69万元,完成预算9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研项目为跨年项目,当年无法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内容,故部分款项已结转至下年予以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51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等资金已完成全额支付。
4.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1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已完成全额支付。
5.节能环保(类)支出决算为24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涉及资金已支付完毕。
6.农林水(类)支出决算为4953.99万元,完成预算5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建设完工,故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
7.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23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涉及资金已支付完毕。
8.其他(类)支出决算为105.72万元,完成预算8.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建设完工,故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4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2.59万元,占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9.0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林草系统防火任务重、责任大,用车较多。且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久,故维修费用也较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9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惠民惠农资金兑现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尽力减少相关方面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组、惠民惠农资金工作检查组等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8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国家、省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组餐费3.3万元;2.接待惠民惠农资金工作检查组等餐费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甘孜州林草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万元,比2019年减少84.7万元,下降32.5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了部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甘孜州林草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甘孜州林草局(汇总)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派车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甘孜州林草局(汇总)共有房屋26004.08平方米,价值3545.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039.22平方米,价值10748563.52元、业务用房7061.65平方米,价值12391478.90元、其他11903.21平方米,价值12314671.79元;甘孜州林草局(汇总)共有车辆25辆,其中:轿车2辆,价值266952元、越野车6辆,价值2571291.49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价值0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价值0元、其他车型17辆,价值3533186.31元。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元;在建工程53336859.74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主要从预算管理及结果运用等两方面来强化单位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的意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已逐步建立起“凡项目、必问效”的理念,并能依据立项材料等梳理出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中能对照着既定绩效目标予以执行,较上年已有了一些进步。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甘孜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经费”、“森林航空消防保障经费项目”、“2020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州级森林防火应急物资补充和更新项目”、“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甘孜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对我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重发态势,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对保护我州森林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疫情,在预防和控制上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并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障生态安全。
(2)森林航空消防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停机坪场地平整、停机坪通道畅通。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对停机坪日常维修管理上还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停机坪日常的维修管理,保障停机坪在有突发情况时能使用。
(3)2020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到各县市开展防火工作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防火工作检查力度。
(4)州级森林防火应急物资补充和更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州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充足,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不足,只能为部分单位进行配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上级加大对我州防火物资的投资力度,完善补足剩余县(市)的装备配备工作,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1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1%。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本局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群众工作联系点的联系,强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组织推进六大群众活动还有所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组织群众活动,增强群众参与度。2020年度四川省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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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孜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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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甘孜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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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灾害控制 |
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下。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 |
灾害控制 |
通过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对保护我州森林健康起到积极作用。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0%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森林航空消防保障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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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开展直升飞机空中巡护、空中侦察,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停机坪维护 |
停机坪场地平整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停机坪通道 |
保证停机坪通道畅通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度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严格控制森林火灾损失率 |
1‰以内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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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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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9 |
执行数: |
3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 |
其中-财政拨款: |
39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确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正常运转,高效工作。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
至少开展1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草原防火蹲点督查 |
至少开展2次森林草原防火蹲点督查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 |
至少开展2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度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严格控制森林火灾损失率 |
1‰以内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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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州级森林防火应急物资补充和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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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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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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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更新及补充,确保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充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油锯 |
购置至少100把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星电话 |
购置至少2部。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效果度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严格控制森林火灾损失率 |
1‰以内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
||||
预算单位 |
甘孜州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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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1万 |
执行数: |
26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1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26万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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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突出党建引领,做好“党建+”各项工作;督导检查州属各林业企业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六大群众活动,加强本局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群众工作联系点的联系,强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筑牢党的执政基础。 |
已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底。 |
于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开展群众活动 |
组织活动2次。 |
组织完成活动2次。 |
||
指标2:督导检查基层党建工作 |
组织督导检查工作2次。 |
完成督导检查工作2次。 |
|||
指标3:开展岁末“走基层送温暖”慰问活动 |
开展对各项群众工作帮扶点、结对认亲点及困难党员、群众慰问活动等工作。 |
由政治部领头组织完成该工作。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完成各项党建工作年度任务,机关党组(委)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
完成了相关的党建工作,巩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85% |
群众满意度〉8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甘孜州林草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1)应用研究:机构运行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其他应用研究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2)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3)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1)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2)天然林保护: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林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自然保护区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牧、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林业执法与监测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林业质量安全反映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本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甘孜州林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甘孜州林草局有下属二级单位8个(含未独立核算3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推进全州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护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护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最严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定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理。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全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外来陆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州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州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拟订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拟订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州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按照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拟订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林场和草原牧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州林业和草原州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州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加强党对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协助州委组织部管理州属林业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甘孜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加快实现林业草原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工作。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三)人员概况。
1.林草局机关及未独立核算3单位2019年年末在职职工共计6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在职41人,参公人员编制在职4人,事业人员编制在职21人
2.州森林公安局在职职工共计21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共计19人,工勤共计2人。
3.州林科所在职职工共计3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人,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4人,临时工1人。
4.康定林场在职职工共计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
5.贡嘎山管理局在职职工共计16人。
6.州草原工作站在职职工共计3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我部门收入合计8918.25万元,其中局机关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636.7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644.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4992.3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部门支出合计6806.63万元,其中局机关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165.89万元(基本支出1643.98万元,项目支出2521.9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及目标实现情况。2020年我部门目标任务的制定与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和部门“三定”方案相符;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较清晰明确,较全面地反映了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预期实现的效益;目标任务合理可行,部门职能职责与预算项目的实施内容相匹配,财政资源配置较为合理。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州财政局。在日常财务审核中将项目的开支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紧密挂钩,关注项目开展情况,动态把握项目进度,保证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2.预算编制情况。我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州财政《关于编制2020年州本级预算通知》相关文件精神,预算测算与部门工作任务相匹配,严格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支出标准进行费用测算;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绩效目标并报送相关部门,对于绩效目标的编制做到了科学、合理、细化及量化。
3.支出控制及预算动态调整情况。2020年,我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支出进度,定时定期向领导提供单位预算开支情况,汇报项目支出进度。对于支出进度较迟缓的项目加大与业务科室衔接力度,确保资金顺利、安全、有效支出。此外,对于部门新增重点工作内容,部门及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请经费追加以解决资金缺口。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公开情况。我部门严格按照州财政局通知要求按时、及时完成预算、决算的公开工作,并在公开时一并公开部门绩效情况。
2.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对照指标解释及计分标准对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考评。对于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按照要求加强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按合同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证项目资金顺利、安全支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全面综合评价,我部门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平均得分为73.24分。其中,州林草局机关自评得分70.77分,州林科自评得分72.2分,贡嘎山管理局自评得分77.94分,康定林场自评得分72.33分,州草原工作站自评得分73分。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可以发现,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加强了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管理,并将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做到重点项目事前评估、项目事中监控及项目事后反馈的相关流程,并逐步建立起单位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还需加强项目绩效监控,加强与业务科室的协商沟通,从而保证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资金的安全支付。此外,单位还应加强相关人员对绩效工作认识,定期开展绩效管理培训工作,转变观念,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管理,定期定时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查工作,以便动态掌握单位项目开展情况,保证项目资金顺利支付。
(三)改进建议。
下步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的管理,提高对预算绩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绩效监督工作,围绕目标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从而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
附件2
数字林草建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州级植被恢复费,由《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林草重点项目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0〕24号)下达,总金额2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林草管理服务协同化,推动林草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和人性化,直接提升林草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使区域森林植得到更好保护,生态功能得到优化,森林生态系统效益得到增强,从而有效促进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建设。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社会各领域、各阶层,推动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项目的建设提升甘孜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品牌价值和城市名片,进一步促进地区生态、旅游等事业发展可持续发展,带动全州人民增加收入。2020年绩效目标为完成招投标,签订建设合同,承建单位进场开始施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绩效单位自评的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州级植被恢复费,由《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林草重点项目资金的通知》(甘财资环〔2020〕24号)下达,总金额2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甘孜州数字林草项目建设资金总投资2000万元,来源于州级植被恢复资金。
2.资金到位。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甘孜州林草局与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物资采购合同》和《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支出551.6万元(其中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预付款536.54万元,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15.06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甘孜州林草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数字林草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和制度进行账务处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甘孜州林草局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要求,2020年11月4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亚洲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日正式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金额1788.47万元。2020年9月14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建设监理单位, 12月2日正式签订建设合同,合同金额50.2万元。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更好地监管项目,成立了专项小组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已完成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招投标,与承建单位签订建设合同,承建单位进场,完成州级指挥中心旧地板、旧显示大屏等拆除工作。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约定,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物资采购合同》及监理合同的签订为甘孜州数字林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整个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全州生态管护、监测的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林草火灾、滥砍滥伐、盗采盗猎,进一步促进生态监管从传统人力监管向科学监管转变,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保障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促进区域内生态旅游发展,从而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可知,项目在前期立项、中期执行中都依据相关政策,并成立专班落实到位,保证项目绩效目标能顺利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