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娜姆、同扎桑登代表 :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多元合一”生态管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现将建议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按照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我州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政策,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管护对象,将省下达的生态护林(员)员指标,依据森林资源量、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各县(市)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聘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将生态护林(草)员指标全部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生态护林(草)员参与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促进年均增收5600元/年/人,实现了“增绿”“增收”双赢。
二、“将生态护林(草)员等岗位合一,设立生态管护岗位”的问题,各县(市)按照省选聘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生态护林(草)员年度选聘工作,为便于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森林资源管护和草原资源日常工作实际情况,将人员选聘分为护林员和护草员,也扩大了选聘范围和数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扩大选聘范围、数量,除现有的贫困户外扩大到费贫困户”的问题,今年是巩固脱贫攻坚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第一年,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州林草局不断向上级反映请求将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范围扩展到非贫困户,请求增加生态护林(草)员指标,以便扩大选聘人员数量和不断提升劳务报酬,力求达到基层群众“一户一员”全覆盖,并延长生态护林员政策,使之成为一个长效的惠民机制,促进森林资源的管护,巩固脱贫成果。
四、各县(市)通过选聘生态护林(草)员,极大地激发了当地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多方争取政策,不断扩大选聘范围、提升劳务报酬,让更多群众端起“绿饭碗”,吃上“生态饭”。同时,加强对生态护林(草)员的日常管理,促使其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成效。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