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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1-07-26 08:42:34
来源:
州林草局
阅读数:
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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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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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冷达沟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甘孜县来玛镇至新龙县交界地红山景区连接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07号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第一条请求由州林草局指导和统筹甘孜县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将连接路所涉区域设置为试验区,并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的建议。据了解,该连接路勘查设计选线位于甘孜县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且无法避让。经我局依据甘孜县林业局《关于甘孜县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甘孜林〔201170)所划定的功能分区认真核实,该连接路选线需穿越甘孜县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因此为保障该连接路顺利推进建设,需对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进行调整,经科学对保护价值进行充分论证后,将线路需穿越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论证结果可调整为实验区,方有望取得该连接路准入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林业自然保护区级别晋升和调整审查程序及申报要件清单的通知》(川林发〔2017101号)文要求,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需由县人民政府上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经省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报送省政府审批。目前,甘孜县林草局正启动开展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我局也将积极指导甘孜县做好相关工作,主动与省林草局做好对接汇报,上报后争取尽快取得省政府功能区划调整批复,确保该连接路顺利开工建设。

您提出的第二条请求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环保局等部门同意办理项目开工前置要件,先行启动甘孜县来玛镇至新龙县交界红山景区连接路工程建设的建议。经会商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按照现行相关政策,一是建设项目如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需先行取得自然保护区准入行政许可,方能办理用地预审、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目前尚无政策规定允许建设项目先建后报和边建边报,更不允许未批先建。因此建议该连接路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暂缓建设,州县林草部门将抓紧推进冷达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争取尽快予以调整并加紧申办保护区准入行政许可。二是依据目前最新的已报自然资源部封库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该连接路未纳入在编的州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32号)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积极协调将该项目纳入在编的州、县国土空间规划,为下一步该项目可实施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最后,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理解和支持!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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