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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林草局关于道孚县扎坝片区两河沟电站附近植被恢复的建议答复的函(提案编号58号)
2020-07-24 08:05: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数:
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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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郎降措委员

提出的《关于道孚县扎坝片区两河沟电站附近植被恢复的建议》(第5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现将提案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在研究会议结束后,我局资源科负责人庚即联系道孚县林草局资源股刘海泉同志,经与其核实,您所提到的“道孚县扎坝片区两河沟电站”实际名称是“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该电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核准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2060号),建设单位是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该电站拟使用土地面积12472.6857hm2,其中拟使用林地9005.7201hm22015年,国家林业局以林资许准[2015]333号文件,准许其使用道孚县国有林地715.2493 hm2,集体林地1075.4763 hm2。因该电站部分建设用地属于道孚鲜水河大峡谷森林公园范围内,而道孚鲜水河大峡谷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还未批复(原因是机改后全国进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冻结所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批复工作),所以涉及该电站复建公路在内的部分拟使用林地至今未能办理手续。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各方,争取早日完成我州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下一步,在道孚鲜水河大峡谷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批复后,我局将督促并协助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办理该电站复建公路在内的剩余部分拟使用林地的征占用手续。如果涉及永久占用的我局将督促道孚县林草局尽快异地恢复,如果涉及临时占用的我局将督促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使用期届满后一年内采取工程措施(喷混、主被动防护网、路基挡墙)和生物措施(点播草种,栽植树木等)相结合的方式恢复现场植被和治理边坡。

历年来,甘孜州林草局高度重视道孚县生态建设,多方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州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道孚县生态建设。据统计,20162020年,共计下达道孚县国家、省、州资金4586元(其中:中央资金1403万元,省级资金1423万元,州级资金1760万元),实施沙化土地治理2.51万亩、人工造林1.4万亩、道路绿化117公里、两圃建设25等生态建设项目。目前,道孚县部分生态建设项目已纳入“十四五”藏区专项规划。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将道孚县未纳入藏区专项规划的生态建设项目纳入其他规划,并争取进一步提高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厚爱和支持!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