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甘林草办〔2026〕2号
各县(市)林草局:
今冬明春是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越冬、繁衍栖息的关键时期,也是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为切实守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现就加强今冬明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省级实施办法,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及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分级落实”机制。需明确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组建巡护队伍,落实包干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候鸟迁徙通道、栖息地的网格化巡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杜绝监管盲区。
二、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张网捕鸟、投毒、使用诱捕装置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清林、清山、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全面清除捕鸟网、猎夹等非法猎捕工具,严厉打击偷盗猎违法行为。
(二)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对湿地、自然保护地、迁徙通道、林区等盗猎高发区域,增加巡护频次,运用无人机、红外监测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三)严控交易链条。要联合公安、交通、网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电商平台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运输、加工野生动物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责。
三、健全救助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各县(市)应公布救护热线,确保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对异常死亡或疑似疫病情况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疫病传播。
四、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保护氛围。
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节点,通过广播、宣传栏、新媒体等渠道,普及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通过电话、在线平台举报违法线索,形成群防群控格局。
五、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履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