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甘林草函〔2024〕666号
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国有林保护管理局、森工集团:
当前,全州境内在建工地多、景区景点多、外来人员多,林牧区含水量处在历史最低位,各种风险隐患因素交织叠加,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形势严峻复杂。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州系列会议精神,紧盯“输配电设施隐患“施工企业隐患”“景区景点隐患”“林牧区可燃物隐患”四个重点,严格落实防、查、改、督四个要求,做好责任盲区清“零”、隐患风险清“零”、进山火源清“零”,全力以赴打赢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
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联动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全州深化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严格执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实名制”的管理模式,加强“线长、杆长、台长”“网格员”“生态护林草员”的日常巡护监测,全面整治倒塔、断线、掉串、单瓷瓶、木制电杆、舞动短路、线路下超高树木、通道内可燃物等末端隐患,落实好大风天气拉闸限电停运避险措施。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经信和电力部门办理化解“树线矛盾”的审批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难点、赌点、问题,全面推动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守护“林电共安”。
二、全面加强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要依托“甘快传”应用平台严格执行野外动火扫码报备和违规动火举报制,凡野外生产用火、民事用火、计划烧除、民俗用火等野外动火作业一律实行扫码报备,做到“应扫必扫、应报必报”。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手机核查提示信息后,要及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流程、是否配备安全员全过程管控、动火工器具本体是否开展风险识别、是否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是否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是否落实防火隔绝措施,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要督促林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作业审批、查人员证书、查现场管理、查防范措施、查分包转包”等重点内容为主的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转岗或培训取证,对持证人员开展“十条硬措施”“八严禁”和“甘六条”的再教育、再培训,从本质上不断提升企业安全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全面加强景区景点隐患排查整治
要督促各景区景点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周边乡镇和村(组)的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灭火安全、紧急避险和人员疏散培训演练,在每个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及各类服务网点等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栏、警示牌或标识,配备景区防火安全巡护员,加大景区内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力度,禁止游客在景区林缘内吸烟、烧烤、野炊、生篝火、放孔明灯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完善景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四、全面加强林牧区可燃物隐患排查整治
要贯彻落实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针对“五周五缘”(五周: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周边、重要设施周边;五缘:林缘、路缘、地缘、房缘、电缘这五个缘边区域),工程项目(川藏铁路、泸石高速、水电开发、光伏电站、国道改造)等重点部位,通过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可燃物等方式,有效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各县(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和县森防指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州《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推动各部门开展行业内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物清理,同时要督促林牧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火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施工作业单位、林草经营单位,以及道路、管线、输配电设施管理维护单位等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森林草原可燃物需清理的区域、范围,提出降低或消除可燃物的方式,有效化解火灾风险,守好“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两条底线。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