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转发《甘孜州“动土必问”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林草局、州森工集团、海管委、亚管局:现将《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动土必问”工作办法>的通知》(甘委办[2024]5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全州林草资源管理杜绝出现新的破坏林草地行为发生。
附件:《甘孜州“动土必问”工作办法》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1日
甘孜州“动土必问”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土地管理,杜绝出现新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违法用地“视而不见”问题,特制定实施《甘孜州“动土必问”工作办法》。
一、明职责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县(市)、乡镇(街道)、村(社
区) 各级干部对行政管辖范围内, 在各类土地上进行开挖、 平整、 建设、耕地“非粮化”及撂荒等“动土”行为,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巡查,落实“动土必问”管理工作。
二、三必问
(一)问概况。问实施“动土”行为目的,了解项目建设用途、农业产业发展是否有在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建大棚房、挖湖造景等情形。
(二)问性质。问用地性质,“动土”前是否核实占用土地地类、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草地、自然保护地等情况。
(三)问手续。问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是否取得林地、草地、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等用地批复;项目设计施工等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在行业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三、三必严
(一)严考核。将“动土必问”工作纳入县(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大相应目标分值权重,对动土必问工作中未发现,但被国家、省发现通报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扣减目标分值。
(二)严处罚。对“动土必问”工作中发现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追责。对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被国家、省督察通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出现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农村乱占农用地建房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