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清理 整治工作通知
2023-05-30 12:02:59
来源:
资源科
阅读数:
104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提醒您: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州森工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我局决定开展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目的

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清理整治活动,准确摸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规范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二、清理整治内容

对全州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2021-2023年)使用林地情况结合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手续或已办理手续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使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理整治要求

(一)对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全面清理。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并建立整改台账表(详见附件)。清理建设项目是否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使用林地,是否存在批甲占乙的行为,临时用地上是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期限届满,用地单位是否对使用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林地经营单位是否按期收回林地等情况。对临时占用期满后拒不归还、未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或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逾期不拆除的,按照《森林法》第七十三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执行。

(二)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力度,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实施检查。对违法使用林地的,要依法查处,对未批先、少批多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发出停工通知书、及时制止,对监管不到位,到期不依法收回林地的,将追究林业经营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一定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林地保护的关系,切实肩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未批先占、非法侵占林地等现象发生,涉及违法违规情况的,纳入国家森林督查依法依规开展案件查处整改。

(三)做好建设项目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林草法治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渠道,深入林区、施工现场、工矿企业等场所,广泛开展建设项目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相关政策、程序、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工作人员对政策熟记于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用地单位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配合做好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用地环境。

    请各单位认真清理排查并于2023630日前将清理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州林草局,我局根据各县(市)上报情况按照1%抽取相应建设项目进行复查。若出现瞒报、漏报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人员责任。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