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全州林草项目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甘孜州林草局建设项目管理“10条硬措施”》(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项目审批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
4.中省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流程
该措施起草历时3个月,先后多次征求各县(市)林草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意见建议,组织各科室多次会议研究,已征求省林草局规财处、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意见,经局务会审议并修改完善,形成《甘孜州林草局建设项目管理“10条硬措施”》
四、主要内容
《甘孜州林草局建设项目管理“10条硬措施”》(送审稿)共10条,内容涵盖了林草建设项目申报、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全环节管理,第一、二条主要围绕项目储备及项目申报时间节点等明确了具体要求,第三、四条明确了方案审查、招投标工作,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坚持务实可行原则,对进一步压缩方案批复及招投时间等作了具体要求,第五条至第八条明确州林草局、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并对实施好项目建设各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九条主要阐述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第十条对绩效评价提出要求。
五、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已征求省林草局规财处、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意见
六、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征求科室及法律顾问意见,《管理办法》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可行、操作性强,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和安全性。整体上分析认为风险较小、可控且容易化解,属于低风险等级,风险可控,可实施。
七、公平竞争性审查
《管理办法》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无需公平竞争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