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二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2545;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路136号(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
第2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第2个问题: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在贡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新建约700米步道和户外设备站、公共厕所等旅游设施,未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林地占用等手续,侵占生态红线1100平方米。 |
整改责任单位 | 海管委。 |
整改目标 | 拆除违规建设设施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已完成新建700米步道和户外设备站、公共厕所等旅游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2024年9月,已完成违规新建的700米步道和户外设备站、公共厕所等旅游设施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5年8月,已完成违规建设设施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