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二项第3个问题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第3个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2545;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路136号(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第3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
第3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第3个问题:燕子沟镇至燕子沟景区冰窖口改建道路工程超范围施工,侵占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7公顷。 |
整改责任单位 | 海管委 |
整改目标 | 取得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准入许可。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已完成燕子沟镇至燕子沟景区冰窖口改建道路工程超范围施工,侵占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2024年8月,已取得贡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准入手续。 3.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项目进入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许可。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5年7月,已取得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准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