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实施长效化、系统化、清单化管理,按照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林草部门职能,制定本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林草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职责清单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牵头落实林长制,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6.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9.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11.负责林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对污染林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负责林产品及加工行业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工作。
12.加强计划烧除管控,减轻大气环境污染。
13.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作为或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用于或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曾作为工矿用地或发生过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的林地、草地进行重点监测。
14.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林地、草地地块,会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牧农村局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
15.组织开展全州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草原超载过牧等影响草畜平衡、破坏草原生态环境行为。
16.组织实施特许经营和社会参与。配合开展全州自然资源资产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内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协调各级政府落实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内的生产经营设施退出和生态移民搬迁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0日